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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法院

执行不“踩线” 廉政守底线

本报讯 (记者 王璐)近日,汤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活动中多措并举,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执行人员改进作风,积极履职,以公开促公正高效执行,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院出台《人民法院在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规定执行人员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执行立案、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人、执行措施实施、执行财产查控、执行财产处置、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恢复执行、终结执行、执行不能等关键节点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同时,发放《审判执行调查意见卡》,及时收集当事人对干警在文明司法、纪律作风、廉洁司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中出现的作风不正、纪律松散的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执行,增强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坚持群众监督,就是将我们的工作放在阳光下进行,全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工作机制,这是我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创举。”汤阴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歆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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