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沛丽 文/图
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力行。自2021年从检以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吴新华怀揣着对法律的敬畏,保持着青春的热情,坚守司法为民的忠心,用实际行动践行高质效办案理念。4月15日,记者走进林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访吴新华。
以案促学精进业务
作为检察官助理,吴新华深知学习的重要性,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她以员额检察官的标准要求自己,秉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从细节入手,学习刑法、刑事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案规定,不断掌握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定性量刑的标准,认真撰写审查报告、起草起诉书、制发检察建议书等,用心准备每一场庭审,细致整理案件卷宗,力争在案件中积累经验,提升办案能力。
吴新华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的张某涛受贿、洗钱案被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作为典型案例刊发,协助办理的张某等48人销售假药案被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刊发,协助办理的李某伟危险驾驶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在协助办理的徐某某受贿一案中,吴新华深刻认识到招标投标是政府投资工程的重要环节,工程质量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吴新华说:“我深刻领悟到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坚持个案查处与系统整治相结合,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化整治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加大对严重干扰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行受贿、串通投标等行为的惩戒力度和行业诉源治理。”
案中思考强化理论
针对在办案中遇到的新型疑难案件,吴新华善于查阅资料,向他人请教。她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进行深入思考和总结,提炼成文,提升个人理论研究水平。
2024年以来,吴新华撰写调研文章、工作经验材料、典型案例等共计13篇,其中她撰写的《检察机关整治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的探析》在最高检开展的职务犯罪征文活动中荣获三等奖,她撰写的1篇工作经验材料在最高检专刊转发,她撰写的《以“论”问策,护“企”发展》等4篇文章在省级期刊发表。
因为工作成绩出色,吴新华先后被林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2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2023年度先进个人,2024年检察调研突出个人、数字检察工作突出个人,她三次荣获“红旗渠畔检察星”,被安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24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表现突出个人。
综合发展助力成长
作为一名党员,吴新华不仅注重提升个人案件办理能力,而且注重全面发展,积极提升综合能力。吴新华积极推动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战略,在2024年研究应用43个数字模型,其中提起审判监督抗诉案6件、侦查活动监督案14件、追捕追诉1件,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锻炼数字检察履职能力。
吴新华经常深入社区、广场、乡村开展防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宣传活动,以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等身份多次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宣讲,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治力量。她多次参与“向人民汇报”文艺汇演活动、组织筹备主持安检论坛活动,办文、办事、办会能力均得到了全面提升。
作为红旗渠畔的一名青年检察干警,吴新华一直传承和发扬着“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勇担新时代赋予检察干警的历史使命。
吴新华表示:“我将怀揣更饱满的热情与更坚定的信念,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全力协助员额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让青春在检徽下闪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