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训诫 法律威严与司法温度并存

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7月18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依法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对其进行训诫,训诫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焦琰主持,并邀请被不起诉人所在单位领导及公安机关承办民警参加。

焦琰从法律刚性、司法善意、社会共治等角度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同时要求被不起诉人在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对法律心存敬畏,做到自律。焦琰还强调要做好行刑反向衔接,不起诉不等于“零代价”,要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由公安机关依法对被不起诉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被不起诉人李某某体会到检察官的良苦用心,法律不是冰冷的惩罚,而是对生命的守护。不起诉是警醒,更是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自己也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法律保持敬畏心,保持底线思维,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法律用“柔性执法”传递温度,每一位驾驶人都应心存敬畏,让“开车不喝酒”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毕竟,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守法才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大的负责。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