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庆云 王 璐
近日,在文峰区人民法院,一起案件的原告安阳某钢结构公司工作人员带着锦旗来到法院,向该院法官翟艳超表达了他们最诚挚的谢意。同时,远在2000多公里外的同案被告云南普洱某企业的锦旗也寄到了翟艳超手里。
据了解,该起标的额250余万元的加工合同纠纷用时不到两天便达成和解,为两地企业解开了长达四年的心结。
案情复杂矛盾深
信任破裂陷僵局
2021年,安阳某钢结构公司与云南普洱某企业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后者委托前者设计、加工、制作、安装钢板仓。然而合同履行中,双方产生矛盾并逐渐激化。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矛盾升级至诉讼阶段。在两次庭审中,双方对完工验收、质量问题、工期延误等基本事实各执一词,对立情绪一触即发。
面对僵局,翟艳超意识到“坐堂问案”难以触及症结。今年元宵节前一周,她主动联系原告和被告:“既然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我们就去工程现场找答案!”
农历正月十五下午,风尘仆仆的办案团队直奔现场。在30多米高的钢结构顶棚下,翟艳超带着双方逐项勘验。勘验过程中,翟艳超了解到案件双方能够进行合作并非是原告主动发展的业务,而是被告基于原告在普洱当地的口碑,在高于其他合作方报价的情况下毅然决然选择与原告合作,但后期因为工期延误、项目质量等问题,原告未引起足够重视,双方产生分歧,被告未支付剩余加工费。而原告没有真实了解到相关情况,简单听取了施工人员的汇报,单方认为被告无理由拒付剩余加工费。双方因沟通不畅导致矛盾日益加深,最终演变为原告觉得“对方故意拖欠”,被告认为“对方不负责任”,双方产生信任危机。
倾情调解促双赢
司法温度融坚冰
勘验结束后,案件争议事实基本清楚。为了实质性解决纠纷,翟艳超决定就地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开始前,翟艳超帮助双方分析原因,从合作前期的充分信任,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矛盾,再到起诉至法院,导致双方信任全无。翟艳超建议双方本着实事求是态度,用求同存异的方式解决问题,重建信任。双方充分认可法官的建议,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接下来,翟艳超要求双方相关负责人、律师、技术人员全部参与调解,就法律问题、质量问题、工期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针对被告提出的诸多质量问题,翟艳超创新采用“清单式调解法”:将争议点分解为设计、施工、材料三大类,逐项明确责任归属,最后就维修时间、维修标准、维修范围等多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此时勘验调解工作已从当天13时持续到深夜。
回到休息处后,翟艳超第一时间复盘了今天的调解过程,并敏锐地捕捉到了双方的心理变化:经过十几个小时的调解,原告承认因内部沟通不畅忽视客户诉求,被告坦言未付剩余款项确有情绪,同时原告和被告均被翟艳超认真负责的精神所深深打动,鉴于此,翟艳超决定趁热打铁,第二日继续调解。农历正月十六清晨,翟艳超又组织了一次调解,从8时到13时,最终双方同意各让一步,在维修、付款、协助配合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确认了调解方案。当天下午,翟艳超远程指导法官助理制作了调解书并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给双方,一起困扰双方当事人几年的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司法护航营商环境
锦旗背后凸显智慧
“真没想到法官会为一起纠纷跑这么远。”“调解书上把维修的项目写得如此细致,这样的法官太少见了。”“现在法官案子太多,压力太大,愿意花心思、花精力主持调解,太难得了。”“法官还没回到安阳,调解书已经送达了,效率太高了。”案件结束后,双方当事人一边感慨,一边约定一同为千里奔赴、倾情付出的好法官送上感谢,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该案的成功调解,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价值。该院副院长李伟表示,跨省调解看似“不经济”,实则通过现场查证修复了企业之间的信任,既避免本地企业陷入诉讼泥潭,又维护了安阳企业在外地的商誉,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