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没想到法院法官会主动打电话约我,要与我解释有关鉴定问题,通过沟通,我的心结打开了,困惑没了,心情也好了。”3月28日,汤阴县某民营企业负责人王先生在参加汤阴县人民法院组织的“法官有约”活动后,高兴地说。
原来,王先生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对货物质量鉴定相关法律问题一知半解,甚至对法院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该院在开展的“法官有约”活动中,法官主动与王先生预约,详细向其解释鉴定流程、效力认定等,让王先生郁闷的心情豁然开朗。据了解,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该院开展了“法官有约”活动,“法官有约”即法官对当事人疑惑问题与当事人预约,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面对面进行释法明理、答疑解惑。“法官有约”活动的开展,不仅是法官与群众心与心的沟通,而且促进了群众对法院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
据悉,在3月28日开展的“法官有约”活动中,该院法官预约当事人30人,解答问题40个,满意度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