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情理法的碰撞,显得尤其激烈;这里,牵动着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几代人的幸福和未来。做好少年审判工作,关乎民生、关系民心。
——付颖
□本报记者 姚庆云 王璐
“少年审判工作作为法院审判工作中一个极其特殊的领域,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做好‘少审’工作,关乎民生、关系民心。”1月21日,殷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付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24年1月以来,付颖开始负责“涉少”案件的审判工作。她认为,“少审”法官只有涉猎哲学、社会学、教育学、儿童心理学等各方面知识,成为一名“杂家”,才能深入了解新时代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准确研判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家庭、学校、社会因素,懂得综合运用社会调查、多元化解、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关系修复等手段,实现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付颖说,做好“少审”工作,除了审判中的细致调查,无外乎真心付出和诚心包容。找到犯罪的根源,给失足少年回归正途的机会。她印象深刻的是之前办理的一起“少审”案件,三名17岁的中专学生以赠送网络游戏“皮肤”为由诈骗数十名未成年人微信、支付宝红包,数额较大已构成犯罪,很可能被判处实刑。她经过细致调查后发现,这三名学生在家里、村里以及学校里都表现优异,因结交不良青年、一时贪图蝇头小利,被几名成年人挑唆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最终经过合议,三名学生被判处缓刑。
在缓刑考验期内,付颖多次与三名未成年人进行面对面谈话,给他们指明改过自新的人生道路,并从法、理、情多个角度教育他们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切勿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进行回访帮教过程中,她定期了解学生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成长状况以及对未来的打算,对这些孩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指导、帮助,并鼓励他们卸下思想包袱,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新的人生道路,学习一技之长,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付颖始终坚信,对未成年缓刑人员不能“一判了之”。除了那一纸判决,在缓刑考验期内帮助他们重塑人生观和价值观才是重中之重,判后回访作为对未成年人“挽救之路”上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少年审判工作彰显司法温情的重要举措之一。
刚开始办理“涉少”案件时,付颖常常听到未成年被告人这样辩解:“我不知道这样是犯罪。”这让她意识到,很多未成年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无法正确判断行为的性质,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也就是从那时起,她意识到作为一名“少审”法官,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其应尽的社会责任。源头在哪?无外乎学校和家庭。于是,她与团队成员一道积极投身校园普法宣传工作中,定期到学校为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融入真实案例中,从小学到中学、从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法律知识到预防校园霸凌、辨别新型毒品等社会热点问题,以案释法、因材施教,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利用“法院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主动邀请师生前来法院实地参观,通过开展普法微课堂、模拟法庭等方式,为学生们提供沉浸式法治教育体验,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法治纽扣”。
“一切都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期盼全社会都伸出热情的双手,与少审法官一道,建立完善青少年保护与预防犯罪体系,让每一个家庭都重视家庭教育,让每一所学校都杜绝校园欺凌,让每一个孩子都远离犯罪和侵害。”付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