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陈某某在社区矫正以来,经过治疗病情已基本痊愈,且保外就医期间还多次进行了钓鱼活动,遂建议依法予以收监执行。”11月21日,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尚晓民说,该院依法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罪犯陈某某被送至监狱服刑。
2022年4月,陈某某因故意犯罪被汤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因患有高血压、脑梗死、糖尿病,于当年8月,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2024年5月,我们在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时,发现陈某某的病情治疗缺少相关材料,存在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情形,遂依法对其进行法律监督。”尚晓民表示。经走访发现,陈某某特别喜欢钓鱼,参与了多次夜钓活动,经常钓鱼到深更半夜。
依托特邀医学检察官助理机制,尚晓民将调取陈某某在被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记载的病情诊断书、病历检查资料交由特邀医学检察官助理审查,发现陈某某在2024年2月之后,便不再购买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建议对其进行病情诊断鉴定。8月1日,医院出具诊断意见,意见表明,陈某某病情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随后,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向汤阴县司法局制发收监执行检察建议,建议对陈某某启动收监执行程序。经法院作出收监决定书后,11月7日,陈某某被送至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