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梁亚杰 通讯员 孙灵犀
日前,龙安区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到该区供销社联合社宣布了处分决定,同步开展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11月8日,在谈及警示教育所起的作用时,区供销社联合社党员干部表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令我们深受触动,更加长记性、知敬畏,强化了底线意识。”
近年来,龙安区纪委监委坚持用好用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有机融合、同步进行,让处分决定宣读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进一步发挥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让党员干部把“纸上教训”变成心中敬畏。
该区纪委监委根据受处分人错误性质、职务级别和个人情况等,实行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案件承办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协同配合、共同参与的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机制。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后,相应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跟踪观察,并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党组织开展好教育提醒、暖心谈话、帮扶指导等工作,帮助受处分人员尽快卸掉思想包袱,保持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组织宣布处分决定50余场,受教育人数1200余人次,开展暖心回访36人次。
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度剖析典型案件发案原因、危害及监管漏洞,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强建章立制,推动整改的落实。
“公开宣布处分决定不仅是落实纪律处分的必要环节,更是强化警示教育的重要方式。我们将坚持用好、用活身边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处分宣布暨警示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