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涉少”案件时,要把少年罪犯当作一个孩子,而不是把孩子当作一个罪犯。
——赵娜
□本报记者 王璐 文/图
“少年审判对于我来说早已不是一份简单的工作,它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11月1日,谈及自己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十余年的心得,内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少年法庭负责人赵娜如是说。
赵娜审理过上千起“涉少”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不乏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子。2020年,在审理一起盗窃案件时,赵娜发现被告人成长在再婚家庭,父亲和继母对他都很关爱,姑姑和大伯也对他关心备至,但因为家庭特殊,他自小就十分敏感。在犯了一次错误后,父亲随口的一句话,让他怀疑父亲不再爱他,从此与父亲有了隔阂,为了表明自己的“独立”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在与孩子和父亲的接触中,赵娜感觉父子俩的沟通方式出现了问题,心中有爱却表达不出来。赵娜没有满足于仅仅公正审结案件,还特意组织孩子的家人给孩子过了一个生日。看着精美的生日蛋糕,读着亲人们精心书写的生日贺卡,孩子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在赵娜的引导下,父亲和孩子终于彼此吐露心声,消除了隔阂。
这样的亲情会见在少年法庭时不时就会上演,而一幕幕感人场景的背后,是赵娜对社会调查的认真阅读,是对被告人犯罪动机的仔细分析,是和家属朋友苦口婆心的一次次谈话。
2022年,赵娜曾办理一起家事案件,男女双方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共同育有一个刚满8岁的男孩,双方都争抢着抚养这个孩子。分居期间,孩子原本在男方家中居住,为了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女方甚至联合家人将孩子抢了过去。法院组织了多次调解,但每次双方一见面,就互相谩骂、互不相让,根本无法就离婚和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赵娜认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在于让双方真切感受到因为家庭纠纷给孩子心灵造成的伤害。为了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作出对孩子最有利的选择,赵娜做通双方工作,让他们共同带孩子到法院,征询孩子愿意随父还是随母生活。
在该院进行调解时,男方的家人质问孩子是否愿意跟随爸爸生活,女方的家人也因为孩子不肯明确表态,对孩子指指点点。赵娜把孩子带到家事调解室中,与孩子聊天,孩子从开始的惶惶不安到后来终于打开了心扉,他啜泣着对赵娜说自己不愿意和爸爸妈妈分开。最终,双方现场了解到孩子的心声、感受孩子的伤痛后,他们当场表态,愿意为了孩子妥协,离婚之后男女双方每人一周轮流抚养孩子,希望能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孩子得知后,非常感激地对赵娜说:“法官阿姨,太谢谢您了,这样我就不会失去爸爸妈妈了。”那一刻,看到孩子眼中流动着的幸福光彩,赵娜认为这就是对她工作的最大肯定。像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很多,赵娜深感一个个少年家事案件的审理,关系着一个个家庭的悲欢离合。她坚信,用法治的力量守护好未成年人,就是守护好千家万户的未来。
近年来,赵娜经单位推荐,经常到社区、中小学开展对象化、互动化法治宣传活动,紧密联系青少年的思想实际、生活实际,用鲜活生动的案例,宣传保护青少年的法律和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激励青少年向上提升、向善发展,打通法治服务青少年的“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