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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难过户 法院倾情解纠纷

本报讯(记者 王璐)“困扰我这么久的难题终于解决了,必须给法院的调解员王大姐点赞!”11月1日,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李某对记者说。

原来,李某与李某婕是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两套房屋。2020年11月,李某与李某婕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两处房屋均归李某所有,若房屋需要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双方必须相互积极配合办理。后来李某要求李某婕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李某婕拒绝。无奈,李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婕告至龙安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该院调解员王燕萍第一时间联系李某,了解到离婚后双方关系并未缓和,反而因各种分歧频繁争执,使得原本就紧张的关系更加恶化。王燕萍遂与李某婕取得联系,李某婕表示李某做事丝毫不顾及情面和自己的感受,因此不愿意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经过王艳萍反复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道明其中利害关系,最终李某婕也意识到双方斗气只会激化矛盾,故主动联系李某办理了过户手续,李某遂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对王艳萍的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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