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8月29日,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令赵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张某损失22761.78元。因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未向申请人履行判决书规定的法律生效内容,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展开调查,但线上查控并未发现有价值的信息。执行干警转变思路,采用线下布控的方式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向被执行人告知了拒不履行的后果以及法院将要采取的措施,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工作。见状,执行干警于当天直接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将其带回法院。经劝说,被执行人仍不打算履行,法院遂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执行干警再次劝告被执行人,告知其如抗拒执行,不光会被拘留,还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届时,不但会影响自己,而且会影响孩子。最终,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的劝告下全额履行执行标的,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