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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人民法院

巡回审判接地气 进村调解化纠纷

本报讯 (记者 王璐)5月14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吕村人民法庭法官李晓亮、书记员崔光超等一行5人,深入辖区某村涉诉土地现场,巡回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原告某村委会与被告刚某存在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原告称被告刚某在承包土地期间违反约定,要求解除2003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并将承包土地返还给村委会。为了更直观地了解土地当前状况,法官李晓亮决定到案发地现场开庭、实地勘验、就地调解。当天下午,随着法槌敲响,一场庭审活动在与争议承包地一路之隔的院子里正式开始。在法官李晓亮的主持下,原告和被告双方有序完成了举证、质证等环节,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步行至涉案承包地进行了现场勘验,拍照取证并做好相应记录和现场勘验笔录,以便庭后进一步调解,做到案结事了。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上门立案、就地调解、现场开庭、以案讲法等巡回办案形式,用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土”方法全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解决在“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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