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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楠:用法律温度传递为民情怀(洹法故事)

我认为,法官不只是路过每一个当事人的世界,还要在他们的世界中播下“正义的火种”,传递向上向善的司法正能量,用公平的裁判抚慰一颗颗焦虑的心,用法律的温度点燃一盏盏信念的灯。——刘楠

□本报记者 王璐

“13年,从一名刚走出大学校园的懵懂女孩,成长为如今身穿法袍、手握法槌的人民法官,对我来说,戴上法徽的13年,是珍贵的办案经历,更是执着的初心坚守。”2月15日,汤阴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法官刘楠回顾自己参加工作以来的办案经历,有感而发。

刘楠说,很多案件的当事人都是为了争一口气,因此,引导当事人解开心里的疙瘩,主动解决问题,需要久久为功的意志。记得有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双方已经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男方将孩子藏到远方亲戚家中,导致双方矛盾持续激化。经过两轮调解,均以失败告终。根据经验,刘楠知道这类案件如果不能妥善和平解决,不仅会让双方两败俱伤,更会让无辜的孩子受到伤害。她又仔细梳理了一遍案情,把焦点从孩子身上重新放到双方当事人身上。经过了解得知,女方坚持要离婚的根本原因是男方频繁更换工作,并且对自己和孩子疏于照顾,双方并非没有感情。找准根源,刘楠对症下药,经过不懈努力,男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写下保证书,承诺找份稳定的工作,承担起照顾妻女的责任。最终,女方撤回起诉,该案圆满结案。

“事情总会解决的”,工作中,刘楠总是对自己这样说。她相信,当事人并非仅仅是为了讼而讼,只要多问一句、多想一步、多跑一趟,总能搭建起妥善解决案件的平台。在一起赡养纠纷案中,原告是一名70多岁的老人,被告是老人的5个孩子,5个孩子竟无一人赡养老人,刘楠认为这里面一定有特殊缘由。经了解,两个女儿已经远嫁,老人长期跟随老三生活,老大和老二觉得老人偏心老三,不愿出钱也不愿出力,而老三长期以来照顾老人,认为其他兄弟姐妹不管不顾,心里也很委屈,兄弟姐妹之间隔阂很深。刘楠知道,冰冷的判决书只会让几个子女之间矛盾加深,老人的赡养问题还是不能彻底解决。于是,她开始分头行动,多次去到5个子女家中,一方面动之以情,帮助他们解开心里的疙瘩,引导他们回忆老人的养育之恩,唤起他们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另一方面又晓之以理,表明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容怠慢消极和推脱逃避。最终,兄弟姐妹之间消除隔阂,老人的赡养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从法庭来,到法庭去,在法庭中成长。刘楠深知,一起案件,在自己这里只是“之一”,但在当事人那里却是“全部”,有时候一个微笑、一句温馨的话语、一次紧紧的握手,兴许就在人们的心里洒下甘甜的雨露。法官能给人民的不是冰冷的审判,而是温暖的共情。

法官心中有一架天平,它以良心的砝码来评判司法公正;法官肩上有一种责任,它以精调细判求得定分止争;法官眼里有一道风景,它以法袍法槌法徽坚守职业的正义。“作为一名法官,我将始终坚持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务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行神圣的使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刘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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