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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上门问需 护航企业发展

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护航企业发展,咱检察院真中!”近日,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娟到辖区某企业,就去年的一起被盗案进行“回头看”,该企业技术主管李云竖起大拇指说。

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该起企业被盗案发生在2023年6月1日。当天凌晨,犯罪嫌疑人秦某某等4人结伙到某企业厂区露天仓库盗窃电缆线时被当场抓获。6月8日,经龙安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被盗电缆线市场价近两万元。8月29日,该案被移送至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们企业经常发生电缆被盗案件,就是一直抓不到现行,秦某某他们肯定有前科,公安机关认定的盗窃金额太小,我们不认可。”徐娟本着尽力为企业挽回损失的原则,力促双方达成和解,可是企业负责人坚决不同意。

公安机关认定的案值是通过侦查收集到的可信证据,企业认定的金额和“惯犯”作案都是企业负责人的猜测,这个矛盾化解不了,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经过多方了解情况,徐娟就事实证据的认定向企业负责人耐心释法说理,并就堵塞管理漏洞提出可行性建议,最终,企业负责人同意与嫌疑人达成和解,嫌疑人退赔该企业损失2万元。2023年12月4日,法院对涉案人员作出了有罪判决:被告人秦某某判处罚金2万元(该嫌疑人患有肺结核,无法收监),王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刘某、徐某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主动上门‘问难、问需、问急’,既做眼前事,又做长远事,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保障企业健康成长。”李云对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履职实践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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