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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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群众的贴心人 当人民的守护者(忠诚履职 实干担当)

——记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宋惠

□本报记者 侯沛丽

“共携春风揽星河,为有检察多璀璨。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起点;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12月11日,记者走进安阳县人民检察院,采访第四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一级员额检察官宋惠,在她的工作笔记中看到的这句话,正是她多年来从检路上一直坚守的信念。宋惠先后入选安阳市检察业务专家、河南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成员、河南省检察机关涉黑犯罪案件办理人才库成员。

敢于担当 勇挑重担

作为一名女同志,要想在工作中干出点成绩,付出的辛劳比常人要多很多。宋惠自从2019年4月被任命到第四检察部担任部门负责人以来,付出的辛劳有目共睹,由于该部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项业务,有人戏称她为“拼命三娘”。

2023年第三季度,宋惠成功办理2023年安阳市检察机关第一起行政抗诉案件,填补市院业务空白。为此宋惠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她调阅了法院近三年200余份行政判决书,逐一筛查,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在法院裁判文书网上进行筛查,发现疑似监督案件线索13件,她立即调阅法院审理卷宗,逐一联系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发现田某某诉安阳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纠纷一案可能存在适用法律错误。她上门走访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干部,联系证人作证,询问承办法官,召开案件听证会,向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汇报后,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7月28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8日开庭审理此案,宋惠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一起出庭支持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26日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安阳县人民法院重审。至此,这起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件圆满办结。

品格守初心 行动写忠诚

民事、行政争议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公益诉讼事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宋惠在司法办案中,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小案不小办,小案圆满办,用耐心、细心、真心为民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宋惠始终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俯下身子,躬身入局,不怕麻烦、不怕困难,搞懂“小案件”蕴含的“大道理”,真正将矛盾纠纷、行政争议化解在源头。她办理的安阳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安阳县人民政府行政争议检察监督案,就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该案于2023年7月7日被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评为优秀案例。她办理的张某明民事诉讼违规代理社会治理监督案,张某元、周某琼与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抗诉案,就是她为民办实事、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这两起案件分别于2023年7月24日、8月2日被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评为全省参考性案例。她撰写的一篇有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调研文章在《人民检察官》2023年1月第一期发表。

一身正气 “益之家”为大家

要保证每起案件的公平与公正,不仅需要过硬的业务素质,还需要无私无畏的浩然正气,必须有铁的原则、铁的面孔、铁的心肠,宋惠正是这样的人。宋惠用责任担当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和生命安全,她办理的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程某等人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一方面及时督促生态环境部门清理危险废物,避免污染土壤和水源,一方面对相关企业和个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引导企业、被告人与市政府磋商,启动环境损害赔偿,共收回3814.56万元。

宋惠主要根据此案撰写了《安阳县检察院坚持创新驱动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实践路径》,该经验材料于2023年6月30日被省人民检察院八部第十八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予以转发,2023年8月29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第四十一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转发。同时其带领的“益之家”为大家公益诉讼团队文化品牌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先后被省、市检察院官方微信转发,扩大了品牌影响力,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率。其率领的团队中一名青年干警荣获第二届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称号;一名青年干警在第一届山西长治、河南安阳、河北邯郸三地公益诉讼竞赛中荣获第三名的好成绩,被评为优秀辩手。

从检17年来,宋惠凭着自己对党和人民的挚爱,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忠诚,用有力量、有温度的法律监督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在漫漫人生道路上写下了无怨无悔的篇章,为庄严的检徽增添了熠熠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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