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12月8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到黄华镇、合涧镇巡林,落实林长制、督导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
在合涧镇肖街村,他仔细翻阅了森林防火卡点入山登记册,询问了护林员日常值班工作情况,并深入洪谷山风景区林区,查看了森林资源管护、公益林管理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情况。
在黄华镇黄华村森林防火卡点,他查看了森林防火检查站建设、人员值守和防火物资储备情况,现场扫描森林防火码确保信息畅通,听取了林长制和森林防火工作汇报。
他强调,“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力促进了检察监督工作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要持续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协作配合,保护森林资源。要常态化开展巡林工作。各部门要围绕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病虫害防治等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守好林业生态红线。严厉打击涉林草湿等生态资源犯罪,严禁乱砍滥伐和林区用火,严防毁林现象发生,依法办理涉林草湿等生态资源案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