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璐
“行政审判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穿到审判执行全过程。行政法官要在公正裁判的同时,引导败诉行政机关正确认识裁判结果,护航法治政府建设。”10月10日,谈及如何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滑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德勋说。
董某某等4名原告位于滑县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围内的耕地,在未与镇政府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强制推平进行道路施工建设。4名原告不服,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是镇政府实施了被诉行政强制行为,且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法定程序,故确认该行政强制行为违法。在向镇政府送达判决书时,王德勋就其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但镇政府工作人员认为其行为是正常履职,被判决确认违法难以接受。
为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通过释法答疑引导其规范行政行为,王德勋主动拨通了该镇镇长的电话,就本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判决结果等逐项进行了解释,并重点就为何确认镇政府实施的行政强制行为违法以及如何依法行政进行了说明,同时列举了近年的类案裁判文书,帮助其理解。对于其关心的赔偿责任问题,王德勋向其讲解了行政赔偿的程序和赔偿范围,并就以后如何规范行政执法提出了建议。在王德勋耐心细致的释法答疑下,镇政府最终表示接受该4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案件在释法答疑的同时实现了对公权力的监督。
王德勋认为,一纸判决易,调解促和难。法官宁愿多付出十倍的心血,也要通过充分的释法答疑寻求化解“官民”矛盾的平衡点,让当事人减少诉累、消除怨气,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在另一起案件中,马某所有的房屋因棚户区改造被纳入征收范围,马某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未与某街道办事处达成补偿协议,2022年3月,某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马某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马某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37万余元。
案件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是双方就赔偿标准、赔偿范围等问题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王德勋从减轻当事人诉累、一次性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积极组织各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王德勋针对争议焦点抽丝剥茧、深入分析,围绕赔偿标准、证据逐一采信以及处理该类案件的法律依据等进行讲解,对马某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从马某的实际出发,多角度分析利弊,最终在庭审前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出具行政赔偿调解书。该案是滑县人民法院首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行政赔偿案件,实现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心得
行政审判在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行政案件再小,也是民生大事。作为一名行政法官,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同时,要牢固树立败诉方思维,把释法答疑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尽最大可能取得各方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理解、尊重,提升行政审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