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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区矫正变“当下治”为“长久制”(忠诚履职 实干担当 安阳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风采)

——记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办案团队

□本报记者 侯沛丽

“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紧盯‘争先进、创一流、亮品牌’工作目标,始终把典型案例培育作为提高队伍专业水平和办案质效的有效途径。正是在全院典型案例培育大格局下,第三检察部成立刑事执行办案团队,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化法律监督效果,取得了新成绩,团队办理并报送的《社区矫正对象范某某异地重新犯罪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0月7日,殷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郑晔向记者介绍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

全面审查

精准监督社区矫正

“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应强化社区矫正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以监督促进社区矫正水平规范提升,共同保障刑罚正确执行。发现人民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要及时依法移送法律监督线索,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维护司法公正。”郑晔说,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旨在有效保证刑罚执行正确、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2021年2月4日,殷都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殷都区司法局关于范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又被濮阳市台前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的案情通报。经审查发现,范某某2020年7月23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殷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2020年4月,范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在进行社区矫正期间,在未向社区矫正机构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前往台前县参与刑事诉讼,并被台前县人民法院判处范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办案检察官发现,可能存在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和判决错误等问题。为全面查明范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是否脱管及相关判决有无错误,办案检察官调阅了范某某社区矫正档案、刷脸验证信息及相关判决文书,询问了濮阳市台前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案件承办人及殷都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了解到,一是殷都区司法局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应于每天上午、下午各使用定位手机进行一次刷脸验证,以确定社区矫正对象所处位置,但未规定刷脸验证的具体时间范围。范某某利用该漏洞,多次在凌晨进行首次刷脸验证后,将定位手机放在家中,前往台前县参与刑事诉讼,当晚返回家中再进行第二次刷脸验证,其存在未经批准,违规离开社区矫正地、脱离监管的行为。二是在范某某被殷都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且已交付执行的情况下,台前县人民法院未对该情况予以查明和认定就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范某某缓刑。

2021年2月,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对殷都区司法局反映的范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又被判处缓刑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经监督,殷都区司法局对范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脱管行为进行了处罚,并改进了监管工作规则;经台前县人民检察院监督,台前县人民法院启动再审,撤销原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决定对范某某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强化诉源治理

规范社区矫正监管规则

该院以《社区矫正对象范某某异地重新犯罪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为契机,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注重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配合,强化协作机制,确保信息互通共享到位;强化调查核实,确保监督精准到位;强化线索移送,确保异地监督到位;强化诉源治理,确保制度规范到位。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范某某利用每日刷脸验证规则的漏洞脱离监管的情况,提出检察建议,促使社区矫正机构改进监管规则,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变“当下治”为“长久制”,实现了法律监督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双促进、双提升。

办好案 育精品

打造优质检察产品

殷都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秉持“小案也要出精品”理念,尽心尽职办好每一起案件。坚持理念引领,推动团队成员从满足“办完案”向“办好案 育精品”转变,改变书面审查为主的“坐堂审案”的工作方式,全面调查、延伸履职,将“求极致”的精品思维体现在案初分析、案件办理、案后治理等各个环节,不断提升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以此打造优质检察产品。

该院重点关注最高检、省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和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在工作重点、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点等方面,找准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聚焦重点选育好“种子案件”。

今年3月31日,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征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典型案例备选案例的提示》。郑晔说:“第三检察部深入研究此次案例征集的要求,确定检察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监督配合、共同保障刑罚正确执行’具有典型意义。围绕这个主题,对近3年来的案件进行了排查,选取了范某某社区矫正监督案件作为‘种子案件’进行培育,并对该案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选定了“种子案件”,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办案团队志同道合、团结拼搏,办好案、出精品成为团队共同的价值追求和坚定的目标。团队以日拱一卒的精神日求精进、久久为功,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坚持每周学习典型案例,在学习中体会何为典型;坚持案例检索和援引,揣摩典型案例对所办案件的参照借鉴意义,在用中思考如何典型;落实“复制—落地—裂变”思路,从仿写起步,到结合自身案件的借鉴,再到独立选取角度、解构案件、归纳提升,在写中体悟怎样典型;最后是步调一致,团队成员拼搏奉献,抱团攻坚。案例进入最高检评审阶段,无论收到通知早晚,也无论修改内容多少,对于上级检察院提出的修改要求,都能以最快速度、最高标准修改到位。

典型案例既是案件质量的检验,也是对检察官自身能力的考验,刑事执行办案团队将一如既往,以更高标准提升自身能力,以更优履职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更多典型案例和更生动鲜活的法治故事,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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