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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法院

庭审变课堂 普法“零距离”

本报讯 (记者 王璐)10月10日,记者从林州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该院黄华法庭公开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邀请部分业主代表及辖区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受到大家欢迎。

庭审前,法庭向旁听群众发出了《旁听提示函》。由于本案争议标的较小,事实清楚,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庭依法进行了缺席审判。旁听群众认真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认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层次分明。休庭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虽然标的小,但涉及面广,在群众中影响大,遂再次电话联系被告进行调解,告知被告相关法律规定,劝说其主动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并说明拒不履行所面临的法律后果。对于业主提出物业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物业公司应积极采纳,主动解决问题,提升服务水平。经过法官反复沟通,当事人双方在电话中一致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即通过微信转账自动履行。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生活中常见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向旁听群众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并结合庭审案例进行讲解,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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