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制度作为城市管理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具有广泛的群众性、自觉性、现实性和长期性,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一、“门前三包”是什么?
“门前三包”是指临路(街)的所有单位、门店、住户担负一定范围内的市容环境责任,承担一定的城市管理任务。
“门前三包”管理范围:
纵向:沿街单位、门店、住户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门前外侧至人行道外沿的范围;
横向:沿街建筑物总长及周边空地;
立面:建筑物的外立面。
二、“门前三包”包什么?
(一)包卫生。保持建(构)筑物、设施、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地。发现不讲卫生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反映。
(二)包绿化。保持建(构)筑物、设施、场所内花草树木生长良好,土壤无裸露;保持花坛、花槽等整洁美观,无破损。严禁违规占用公共绿地;不践踏、采摘花草,不攀折树木,不在树木上钉钉、涂写、刻画、拉绳、晾晒、悬挂宣传牌等。发现损害花草树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反映。
(三)包秩序。做到责任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乱堆放、乱挖占、乱搭建、乱停放车辆、乱摆摊设点、跨店经营等违法行为;无擅自占用、人为损坏绿地的行为,无违规在行道树、公共绿地上晾晒衣物、悬挂物品的行为;经营活动中无影响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噪声、油烟污染。发现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反映。
(本报记者 朱亚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