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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大

工作提醒制度见成效

本报讯(记者 刘剑昆 通讯员 付云周)6月20日晚,一位迷路老人在林州夜巡民警的帮助下安全返家;6月22日2时许,一名走失儿童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找到了家人。“公安机关昼夜不停进行巡逻,什么时候都能看到警察,我们感觉安全就在身边。”连日来,林州市市民对公安机关开展的夏季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行动赞不绝口。

自6月16日起,林州市公安局配齐配足警力,强化“警灯闪烁”,以夜间巡防为重点,车巡步巡相结合,提高街面见警率、盘查率、管事率,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群众安全感有新的提升。公安机关的这次快速反应和集中行动,缘于林州市人大常委会于6月16日向公安机关下发的首份工作提醒函。

工作提醒函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要强化安全意识,扛稳维稳责任,切实通过加大社会面治安管控力度、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力维护林州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当天下发、当天落实、当晚行动,林州市人大常委会首份工作提醒函起到了及时预警、扯袖提醒的重要作用。林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夏季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实施方案》,调整警力部署,增派街面巡防力量,启动“警灯闪烁”社会面大巡防一级巡防模式,当晚付诸行动。不仅如此,林州市公安机关还以此为契机,在加大社会面治安防控力度的前提下,以线索核查、案件侦办为抓手,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行动过程中,抓获4类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7名;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和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有效推动全体民警、协警作风转变和警风警纪好转。

“法律法规实施的薄弱环节在哪里就向哪里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问题在哪里就向哪里发力。”“如果对重大问题失于监督、怠于监督,也会被问责。”林州市人大常委会面对“创新监督”这一重大课题,积极尝试、勇于负责,适时施行常态化工作提醒制度,在不断创新探索上迈出扎实一步。据悉,林州市人大常委会常态化工作提醒制度正在集中讨论修改中,完善后将印发各有关专委会和各工作委员会施行。林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聚焦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河道安全、政府债务等重大民生和经济安全运行问题,及时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工作提醒函,以常态化工作提醒机制推动监督工作落实、落细,助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使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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