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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体旅局发出清明节出行文明倡议

文明祭祀 安全旅游

本报讯 清明节将至,返乡祭祀和踏青出行人数众多,旅游市场将迎来今年第一个出游小高峰。针对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确保群众返乡祭祀和出游踏青活动文明、有序、安全进行,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发出文明倡议,提醒游客树牢文明意识、加强自我防范,做到文明祭祀、文明出游、平安出行。

做好出行预订,预约、错峰出行。广大市民群众及游客要自觉遵守景区预约制要求,自觉做到预约、错峰出行。出游前通过网络、平台提前预约旅游服务产品,合理避开出行和人流高峰,让预约制旅游成为一种新常态。在交通、购票、游览、餐饮、住宿等场所要保持适当距离,不扎堆、分时段、间隔性有序开展活动。

注意疫情防护,保障自身安全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管理规定,认真配合各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按要求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做好自我防护,主动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早晚增添衣物保暖,避免风寒及季节性感冒,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并实施闭环运转。

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规范合同。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查看旅行社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有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务必与旅行社订立规范的旅游合同,付款的同时要求旅行社出具正规票据,并保存好相关凭证。切勿轻信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等宣传广告,切勿参加微信群、户外俱乐部等非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活动,避免掉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

自觉守法遵约,争做文明游客。出门旅行,每个人都应当成为文明旅游的遵守者、监督者和倡导者。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文明用餐、健康娱乐、文明旅游。

依法维权,理性应对纠纷。发生旅游服务质量纠纷,要冷静对待,避免言行过激,造成事态扩大,并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发生合同纠纷,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或者消费者维权机构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安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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