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护航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安阳两级法院工作成效并发布5起涉大气污染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涵盖刑事、行政、执行三大领域,直击数据造假、恶意排污、监管失职等痛点,展现了司法机关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助力蓝天保卫战的决心。
在通报的“郭某彤污染环境案”中,由郭某彤及王某超、张某飞等人控制经营的某环保科技公司为牟取利益,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篡改7家重点排污单位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自动监测数据,致使污染物真实排放情况被掩盖。内黄县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主犯郭某彤有期徒刑1年4个月,罚金2万元。此类行为严重破坏环境监测公信力,误导环保决策。同期“郝某河等人污染环境案”中,某活性灰石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长郝某河通过切断电源、更换采样管等方式干扰监测设施,法院依法对主犯、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及缓刑,并禁止其在缓刑期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两案均体现了法院对数据造假“零容忍”的态度及守护大气环境、助力蓝天保卫战的决心。
在“某建材公司行政处罚案”中,某建材公司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违规作业,未开启抑尘设施,被处以10万元罚款。法院经审理后驳回其诉讼请求,明确企业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未正常运行防治设施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同样,在“某混合肥料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案”中,某混合肥料有限公司拒缴重污染天气违规生产罚款,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与释法明理,促使企业主动履行义务。这两起案件彰显司法强制力对环保执法活动的保障,推动形成“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
通报的“某街道办事处监管失职案”则聚焦城市建成区“散乱污”治理难题。北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辖区内6处废品收购站违规堆放垃圾,散发异味,造成环境卫生问题且存在安全隐患,某街道办事处对此负有监管职责。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街道办事处虽开展部分工作,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正式回复,且履职不全面、不彻底。法院依法判决该街道办事处在30日内对违规废品收购站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风险。此案中,法院判决某街道办事处履行监管整治职责,消除了环境污染风险,为解决城市建成区内“散乱污”场所引起的环境卫生问题及安全隐患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也有利于推进环境治理协同体系建设。
近年来,安阳两级法院重拳惩治监测数据造假、企业恶意排污等污染大气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深化“法院+检察+行政”协同治理格局,并通过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为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法院将开辟涉大气污染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扎实开展“守护常态蓝 法官在行动”专项活动,高质量办理每一起案件,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生态环境部门的协同联动,着力构建多元共治、协同发力的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