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我这7万元的利息争议终于有说法了!”6月13日,在林州市人民法院河顺法庭的“法官有约”接访现场,原告李某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下名字。至此,这场始于2008年的借贷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2008年,被告高某向原告李某借款7万元。2012年,双方经过协商,将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郭某,而高某和李某之间又对利息进行了计算,并向李某出具了4.6万元新借条。今年,双方因利息分歧对簿公堂,接访法官李静发现,这已经是双方第二次进入司法程序。
在了解基本案情后,李静认为该案时间跨度长,加上存在债权转让、利息重算等复杂问题,如果直接判决,有可能双方对判决结果均不满意,遂决定通过调解来化解这场17年的借贷纠纷。因被告高某在外地,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网上庭审”平台参与此次“法官有约”接访。
在与双方沟通交流时,李静从“法律账、人情账、经济账”三笔账展开调解,对照利率保护上限,核减超出法定标准的利息,厘清争议焦点;梳理双方十余年合作经历,缓和对立情绪;根据双方两次打官司经历和李某实际收款情况,向双方当事人说明法律风险,并提出折中方案,最终促成双方以1.82万元达成和解。
“没想到拖了十多年的事,一次法官接访就帮我们算明白了。”李某捧着调解书感慨道。
据了解,这样的场景每周都在该院上演,其中不乏陈年旧案。正如李静所说:“我们搭建的不只是接访台,更是社情民意的‘直通车’,定分止争的‘快车道’,法治文明的‘展示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