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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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守护正义

——记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李杨军(忠诚履职 实干担当)

李杨军工作照

□本报记者 侯沛丽 文/图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每一名检察官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从检以来,他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刑检办案一线,用责任守护正义,以忠诚诠释使命,以青春铸造检魂。3月21日,记者走进林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访该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李杨军。

李杨军在原则性问题和重大政治事件上,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始终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时刻以一名模范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聚焦主责主业

彰显社会担当

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无论大小,李杨军都秉持着严谨认真的态度,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办理申某某故意杀人未遂一案中,李杨军充分考虑申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系夫妻关系,申某某在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李杨军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了被害人李某某的意见,同时走访了村民,了解到平常二人夫妻关系良好,家中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本次案发原因在于申某某投资失败后出现精神问题。被害人李某某现已康复,且其对申某某依然有感情。李某某对申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从轻处罚。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为挽救家庭,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李杨军在审查逮捕阶段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步联系新乡市精神病医院,申某某释放当天将其送至医院接受治疗。经过两个月的治疗,申某某病情稳定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对其作出了缓刑的量刑建议。该案件在审判阶段,法院接受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李杨军秉持对被害人的怜悯之心、对有罪之人的挽救之心,情同此心、如我在诉,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为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纾“困结”。2024年以来,他共办理刑事案件100件144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42件53人,审查起诉案件58件114人,追诉13人,提前介入案件5起,制发涉恶案件检察建议1件,办案量及追诉人数位于全院前列。

简案不简办

用心履职不枉不纵

李杨军坚持难事面前不低头,大事面前敢担当,无论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还是普通小案,他都努力做到对每一起案件、每一名被告人都不枉不纵。

李杨军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中,坚持“简案不简办”的原则,严格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尤其对隔夜酒驾、紧急送医等影响量刑的犯罪情节严格把关,防止犯罪嫌疑人为获得从轻处罚或者满足不起诉条件而伪造证据、贿赂办案人员等,影响司法公正。

在办理李某伟危险驾驶案中,李杨军发现李某伟虽认罪认罚,但该案仍存在犯罪嫌疑人供述的饮酒时间与被查获时间相隔24个小时乙醇含量却高达130.6mg/100ml、侦查机关长时间压案却未说明合理理由等疑点。为防止由原侦查人员补充侦查,导致关键证据灭失及串供风险,他向上级请示汇报后与检察侦查部门成立办案小组,围绕案件疑点自行补充侦查,还原事实真相,及时发现案件背后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的线索。该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李杨军始终怀揣良善初心,恪守法治精神,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行动践行守护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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