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璐
3月18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全市法院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公开开庭审理了多起由行政机关“一把手”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为行政审判实质化解争议、强化司法行政的良性互动打开了新局面。
3月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赵某某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该院法官李春旺担任审判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把手”杨庆兵出庭应诉。杨庆兵全程参与庭审,认真倾听原告诉求,围绕原告诉求,从实质化解争议角度发表意见,并表示“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不遗余力努力化解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通过本次庭审,双方深入交流,增进了解,为行政争议的沟通化解奠定了良好基础。
3月6日,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彭某某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吊销许可证件一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党总支书记张志飞出庭应诉。面对原告的诉求,张志飞不仅从专业的角度阐述了“执法原情”,更站在大众情感的角度剖析了“法顺人情”,并深刻解读了“天理人情统一于国法”的内涵。张志飞还表示,将以此次案件为借鉴,进一步全方位完善执法体系,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打造经得起法律审视、社会监督的执法环境,与公众携手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月20日,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申某、王某诉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某公司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一案。这是今年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案,该局局长郝青阳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庭审中,郝青阳认真听取原告诉求,针对争议焦点积极发表答辩意见,庭后主动与原告沟通,对工伤保险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原告的诉求关切一一回应。原告代理律师感慨道:“局长亲自出庭,让我感受到了政府解决问题的诚意,参加这样的庭审我更有职业荣誉感。”
今年春节后的第一周,内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内的法槌不断敲响。经统计,该庭4天开庭审理了8起行政诉讼案件,累计庭审时长达30个小时,涉及范围涵盖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工伤待遇支付、行政赔偿、行政处罚等方面。8起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其中4起案件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庭审中,行政机关“一把手”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请求、起诉理由和质证意见等,并就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问题回应原告诉求,充分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职责,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依法履职,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让群众“告官能见官”,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又出彩”,体现了行政机关的责任和担当,对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走深走实,不仅让负责人“出庭出声”,更要通过司法智慧推动“出庭出策”,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