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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法院

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本报讯 (记者 王璐)近日,汤阴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不仅妥善解决了范某与何某之间的纠纷,还巧妙化解了何某涉及的另一起执行案件,通过能动履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来,一场突如其来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使范某与何某对簿公堂,法院依法判决何某赔偿范某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何某却迟迟没有履行赔偿义务,范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杜连鹏接手案件后,发现事情远比表面复杂,何某不仅涉及这起交通事故的赔偿,还牵扯到去年与李某等人的另一起执行案件。那起案件虽已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但何某的履行情况并不理想。杜连鹏没有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决定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入手。他先是与刑事审判庭进行了深入沟通,同时,多次组织范某、何某以及李某等人进行协调,耐心地向他们释法明理,引导各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多次调解,何某意识到,只有尽快履行赔偿义务,才能避免更严重的法律后果。于是,他不仅将本案的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还提前半年支付了与李某等人和解协议中约定的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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