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近日,龙安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同录设备操作培训,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切实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
培训中,技术人员就同步录音录像的录制、光盘刻录、文件保存等进行了重点讲解和演示,并强调了相关注意事项。随后,参加培训的干警按照录音录像的操作流程进行演练,逐一实践,在实际操作中找出问题,巩固学习成果,确保人人熟练掌握。
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了检察干警对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操作水平,为规范、高效、有序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办案意识,提升同录设备的使用能力,发挥好检察技术对检察业务的辅助作用,为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贡献技术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