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庆云 侯沛丽
在滑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一级员额检察官李书红眼中,民事案子虽小,但民生无小事。
从事民事检察工作5年来,她始终坚持以高质效办案为指引,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把每一件“小案”当成“大案”来办。
“小案精办” 提升民生温度
民事检察监督的案件中,很多申诉人都是以“法院审判中存在滥用职权”“钱没有给我执行过来”等理由到检察院申请监督,案件往往因为案情简单、不存在监督点,申诉人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这是最耗费办案检察官心力的“吃力不讨好”案件。但在李书红眼中,案子虽小,但民生无小事。她办理每一起案件,都尽力与每个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尝试从情理、法理各个角度让当事人服判,减少其对办案法官、司法制度等的负面情绪。
申诉人程某某,其丈夫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在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时,因赔偿金额计算错误,程某某的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检察机关抗诉改判、进入执行程序,历时长达4年时间。然而,被执行人名下却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对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让满怀希望的程某某再次陷入绝望。家中两个孩子需要上学、老人需要赡养,程某某无奈向检察机关申诉。
案件审查完后,李书红认为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无不当。然而,程某某的问题如何解决成了案件最大的难题。李书红又把案件重新梳理了一遍,通过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执行案件进行审查、研究后发现,被执行人与他人达成执行和解且案件即将履行完毕,困扰程某某的执行问题总算找到了答案。经与被执行人多次联系、商谈,程某某与被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这场历时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马拉松”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敢于创新 打造精品案件
在办理赵某勇等144人与某公交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争议实质性化解案时,李书红牢牢把握“诉讼能力弱”的标准,找准案件办理的关键点,制订了“和解优先、平等保护、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方案。她精准定位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高质效办案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她依法履职,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2024年5月,李书红办理的赵某勇等144人与某公交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争议实质性化解案入选最高检第二批劳动争议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作为“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系列典型案例印发。
精耕细作 拓宽案件线索
从检12年,李书红先后在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局、案件管理办公室、公诉局、第四检察部工作。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她都坚持精耕细作,认真钻研相关业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办案规则。凭借出色的工作业绩,她先后荣获全市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市案管业务标兵、全市民事检察业务标兵、个人三等功等多项荣誉。
在民事检察岗位上,李书红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案模式,主动总结近年办理的民事案件,学习运用先进地区的成熟数字模型,研发建立适合本地区特色的数字检察模型,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提升了民事检察的知名度、满意度。
12年的从检之路,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初心,是她对群众的满腔赤诚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展望未来,李书红将在检察之路上不断书写新的篇章,为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续写新的辉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