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真正融入当事人的悲喜,才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知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朱明阳
□本报记者 姚庆云 王 璐
“2023年9月,我实现了从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的转变,办理了多种类型的案件,其中一起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后索赔的案件让我记忆犹新。”10月14日,北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朱明阳对记者说。
“法官,我想问问,这个判决可不可以早点下……”朱明阳至今记得,原告老张在开庭后问出这句话时的情景。这是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老张是一位50多岁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在工地干零活为生。2023年5月,老张经人介绍,在李某承包的工地进行钢架厂房切割工作。因切割厂房需要起重设备的配合,经发包方某公司联系,由小李驾驶吊车负责厂房钢结构的拆卸、吊装。2023年5月18日,老张和往常一样在工地进行钢架厂房切割工作,因小李操作不当,导致厂房斜撑被切断后突然下坠,将在斜撑上作业的老张颠伤,致使老张肋骨骨折,右肾摘除,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出院后,因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老张将工地工程的承包公司、包工头李某、吊车公司、吊车驾驶员及吊车所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6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
庭审中,包工头李某认为,是吊车司机的过错导致老张受伤。吊车公司及吊车保险公司则认为,雇员所受伤害的责任应当由雇主李某承担。几方各执一词,均不同意进行赔偿。庭审结束后,老张的眼中满是对未来的无助与迷茫,他紧紧抓住朱明阳的手,声音颤抖地问:“法官,他们是不是在‘踢皮球’,不想赔给我钱?全家就靠我一个人在工地打工挣钱,每天还花着医药费,孩子上学也需要开支,我只想快点儿拿到赔偿,我真的等不起了!”那一刻,朱明阳深刻感受到,他办理的不仅仅是一个案件,而是老张对未来生活的全部希望。看到老张焦急的样子,当时他心里唯一的想法就是尽快撰写裁判文书,让老张早日得到赔偿。
开庭后,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认为雇主应对劳动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而其未对雇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指导,应承担20%赔偿责任;吊车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未随时观察吊装的钢梁情况,导致钢梁坠落,其雇主应承担60%赔偿责任;而老张在进行切割作业时,未尽到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应自行承担20%责任。赔偿款判决结果出来后,如何让老张尽快拿到钱,成了重中之重。发判决时,朱明阳特意将各被告传唤到法院,一一当面叮嘱:“开庭时,老张的情况你们都大概了解了,如果不上诉的话,等判决生效后,请尽快履行吧!”十几天过去了,一直记挂着老张的朱明阳打去电话询问情况。电话那头,老张难掩激动:“大部分的赔偿款都拿到了,太感谢您了!”
又过了些日子,拿到全部赔偿款的老张来到法院,脸上洋溢着喜悦和感激。他还带来一封感谢信。这封感谢信也让朱明阳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那就是,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温暖人心的力量。
“近一年的办案时光,让我深刻感受到作为法律人,不仅要追求法律的公正与效率,还要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去关注每一个案件背后的人性故事,去倾听每一位当事人的心声。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如我在诉,将心比心,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朱明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