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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配合法院调查 老赖被罚自食苦果

本报讯(记者 王璐)近日,因拒不配合法院调查,文峰区人民法院对一名被执行人开出《罚款决定书》,增强强制执行威慑力,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据了解,2021年6月,安阳某建材经销部给赵某提供了一批PE管材,赵某接收该批管材后,迟迟未支付6000余元的货款。该建材经销部将赵某起诉至文峰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赵某支付原告某建材经销部货款666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义务,原告遂向文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某既不履行也不依法申报财产。在一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赵某居住地,告知其到法院配合执行,但赵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干警遂将赵某强制拘传至法院。鉴于赵某行为严重干扰正常执行程序,该院依法出具《罚款决定书》,对赵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司法惩戒措施,赵某当场认缴罚款。

法官表示,人民法院执行公务,任何公民以及法人均有义务予以配合。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人民法院可视情节轻重,决定予以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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