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北关新闻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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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

为担当者担当 为负责者负责

本报讯 (记者 周俊英)8月21日,北关区纪委监委有关人员向记者介绍,近期,区纪委监委以全市集中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为契机,立足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纪办〔2024〕4号)工作要求,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最大限度消除被反映人因不实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今年年初以来,区纪委监委共为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此前,群众因对灯塔路街道干部李某某处理该街道干部付某某辱骂举报人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进而举报李某某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打游戏、在处理辱骂群众问题中不作为。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经实地走访、调阅资料、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核查组最终查证,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

为保证澄清正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审慎稳妥、严格程序”的原则,由承办案件部室提交澄清理由、主要核查过程、主要证据、认定依据、核查结果等相关材料至党风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征求意见,并报区纪委监委常委会审批决定是否开展澄清正名及澄清的方式,确保每一起澄清证据充分且真实,持续释放“谁为事业担当,组织就为谁担当”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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