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不少家长可谓是煞费苦心,甚至不惜花费重金为孩子求学“找门路”。殊不知,这一举动,很可能掉入犯罪分子的陷阱。近日,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谎称可为学生办理高中入学事宜的诈骗案。
据了解,小王谎称认识多所高中老师,有能力为老刘、老赵的孩子办理高中入学手续,并以跑学校需要送钱为由,向老刘、老赵索要费用,共计10.2万元。之后,老刘、老赵多次询问进展情况,均被小王以各种理由推托。直至新生入学通知下发,老刘、老赵都没有发现自己孩子的名字,才发觉被骗,遂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小王将骗到的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债务。
该院经审理认为,小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托关系”为孩子办理高中入学手续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受害人老刘、老赵钱财共计10.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其认罪认罚,亲属代为退赔部分损失,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