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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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初心担使命 守护公平正义(忠诚履职 实干担当)

——记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张国华

工作中的张国华(本报记者 侯沛丽 摄)

□本报记者 姚庆云 侯沛丽

从检19年来,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秉承勤奋好学、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廉洁自律的工作态度,怀抱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通过能动履职、依法办案,先后荣获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个人三等功、林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他就是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张国华。

心系群众 为民讨薪办实事

2023年,张国华在办理苏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审查逮捕案件时,发现嫌疑人和工程的发包方、转包方之间因工程量存在分歧,致使工程款结算出现推诿扯皮现象,24万余元的工程款迟迟未能向19名农民工兑付。

了解基本案情后,张国华心里沉甸甸的,24万元不算太多,但这关系到19个家庭。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帮农民工讨回公道,要回工资。在审查逮捕阶段的5天时间内,他向农民工代表、承建公司、劳务公司、劳动监察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实地到施工现场走访,组织相关当事人、企业、农民工代表、专业律师进行多次沟通磋商,促使苏某和工程的发包方、转包方达成和解协议,对应工程款得以支付,最终为19名农民工讨回了拖欠两年半之久的工资,共计24万余元。

2023年12月22日,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能动履职 注重溯源治理

张国华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深入践行依法能动的检察理念,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办案过程中,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022年,他在办理杨某强奸一案时,发现嫌疑人杨某于凌晨叫来开锁公司,谎称忘带钥匙,让开锁人员帮助其打开受害人的房门,并支付开锁费用100元。开锁人员在未认真核实杨某是否是该户真实住户的情况下就开锁,间接为他人犯罪创造了条件。

经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走访开锁公司、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后,张国华认为开锁行业存在部分开锁公司未进行合法备案登记、公司管理运营不规范、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存在监管脱节、衔接不到位等问题,并将该线索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办理,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促使开锁行业规范运营行为。该案件的相关经验做法被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

抽丝剥茧 还原案件真相

在办案过程中,张国华善于从细微之处查微析疑、发现问题,成功追诉漏罪、漏犯并发现其他重大案件线索。

2022年12月,张国华办理的赵某某等5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林州市人民法院判决赵某某免予刑事处罚,王某某、张某某等5名同案犯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他经过审查后认为,赵某某指使、授意王某某等人修改计算机系统数据,并在环保部门检查时为王某某等人通风报信,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大,法院在判决其他同案犯均系主犯的情况下,认定赵某某系罪责较轻的主犯,系适用法律错误,也存在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经向该院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后,2023年1月5日,张国华依法对该案提出抗诉。案件发回重审后,2023年9月28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赵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决送达后,赵某某表示认罪认罚,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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