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璐
为全力推进化解腾退房屋等执行难度大、风险高的一批“骨头案”,连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协同执行工作机制的优势,有效整合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力量,凝聚执行合力,为民解忧、为企纾困,助力执行案件高效执结。
在彭某某与某购物广场合同纠纷一案中,文峰区人民法院判决某购物广场支付彭某某10万余元工程款及利息,但被告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曾达成和解,然而被执行人在偿还部分款项后,便不再履行,申请人申请对被执行人的三组中央空调进行拍卖。拍卖流拍后,申请人申请以物抵债,该院向被执行人及占有人——某购物广场中的某超市发出限期交付通知,并告知其如果逾期,法院将进行强制拆除交付,然而占有人仍拒不配合。
为加快推进案件进度,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7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辖区内两家法院,共同前往被执行人处开展强制拆除交付工作。在此次行动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指挥中心实时远程指挥,文峰区人民法院、北关区人民法院在一线参与执行,在现场,被执行人始终不予配合,在该院执行局的统一部署下,决定对涉案中央空调进行强制拆除。经过4个多小时的作战,在全市两级法院的合力执行下,终于完成了整个强制拆除和交付工作,有力震慑了企图阻挠的案外人。
强制拆除交付工作,不仅是法院的执行难题,更是需要兼顾各个方面、各种效果统一的综合性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协同执行的方式,联合辖区基层法院共同参与强制交付,进一步彰显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心和信心,
农村的邻里纠纷解决得是否妥当,不仅关系到邻里关系的和睦,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在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中,原告张某与被告薛某等二人南北为邻,中间有一条宽3.85米的路,被告在该条路上堆放砖块,影响原告出行,村干部调解未果后,双方形成诉讼,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薛某等人清除该条路上堆放的砖块。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安阳县人民法院本着邻里之间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但被告态度强硬,不但没有履行判决义务,还在该条路上挖坑增设障碍,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僵局。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对本案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坚持能动执行理念,与当地政府部门积极沟通协作,决定对此案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当天,法院数十名干警来到执行现场,在当地村干部的参与见证下,再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强大的执行攻势及执行干警和村干部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最终同意和解,不再阻拦清除障碍物。随后,土坑被填平,砖块、杂物等被清除干净,整个执行过程持续两个多小时,执行现场秩序井然。
在此案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发挥“三统一”管理职能,与基层法院共同参战、协同推进,同时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协助执行,与申请人积极沟通、释明利害,最终实现破局,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也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