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你好,我们是文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因你与某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多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现依法对你进行拘传!”日前,伴随着执行干警掷地有声的言辞,刚出狱的刘某就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再次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了解,2020年4月,某商行与刘某达成买卖协议,由刘某向该商行提供口罩,合作方式为先付款后交货,该商行按照合同约定向刘某支付了货款,但刘某未向该商行供货,该商行多次要求刘某返还货款,但刘某始终未返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该商行将刘某起诉至文峰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刘某返还原告某商行货款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查询到被执行人刘某被关押在新乡监狱,且即将刑满释放,于是在刘某出狱当天早上赶到新乡监狱外,发现刘某出狱后,迅速将其拘传至法院。考虑到其刚出监狱,没有财产,执行干警对刘某及其家属释法明理,但其家属仍不愿帮助其履行,执行干警决定对刘某采取拘留措施。在拘留所,执行干警再次做刘某及其家人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刘某家人帮助其履行了法定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