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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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强一线法治队伍 筑牢社会治理根基

“构建治理有效、群众认可的社会支持体系”系列报道之二

□本报记者 王晓楠

为有效破解基层矛盾纠纷解决难的问题,今年年初以来,市司法局坚持“大司法行政”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阳市持续实施“十大战略”加快构建“十大体系”实施方案》《“构建治理有效、群众认可的社会支持体系”工作方案》决策部署,全面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处置机制,逐步夯实社会治理根基,并取得明显成效。

积极构建多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市司法局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依托基层司法所,联合律师事务所,加强与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等基层法治机构的联动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的“刚性”优势和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的“柔性”特长,群策群力完善诉调、警调、律调衔接联动的“1+3+N”工作机制,形成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法治合力;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等职业法律服务群体的专业优势,持续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队伍、一支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让职业法律服务群体主动走进基层、深入田间地头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成为常态。安阳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做法被《中国律师》杂志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简报刊发;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全覆盖、全周期、全社会“大调解”工作体系,有序推动“有事好商量、有事先商量、有事要商量”的调解氛围形成。

据悉,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9401件,成功率达98.95%。

深入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市司法局依法快速下放赋权事项,我市首批涉及城市管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文广体旅、消防救援等6个领域64项行政处罚权已全部赋予乡镇(街道)依法实施;我市乡镇(街道)司法所已全部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在全省率先形成乡镇(街道)协调监督机制,得到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肯定;注重执法队伍建设,狠抓执法技能培训,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在编人员全部完成3次以上县级以上系统组织的业务培训,做到人人熟悉职责、人人能够依法办案。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加强对两个《方案》的学习研究,进一步结合司法行政职能使命,全力推进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市域全覆盖工作,努力提升全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水平;持续抓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师带徒”培训机制落实,进一步加大“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督导力度,注重日常检查、巡查,建立工作台账,力争11月底前完成下放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县级综合评估工作,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建设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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