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近日,汤阴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尝试并成功召开了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远程听证会,与远在云南的听证申请人李某某及其家属进行远程连线,同时在本地端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共同参加。
今年6月,该案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李某某家庭困难,从云南到汤阴路途遥远,花费昂贵,无法及时到场参与听证会,遂委托该院技术人员召开远程听证会。该院技术人员接到委托后积极创新工作方式,紧急向该院保密部门申请一条外网接入听证室,专门调取一台具有远程会议功能的电视,在厂家指导下与听证申请人共同下载了相关的远程会议APP,测试连通后顺利召开了远程听证会,有效解决了犯罪嫌疑人无法及时到场的难题。
“感谢检察官和各位听证员给了我一次改正的机会,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做守法公民。”听证会远程视频另一端的李某某表态。会后,结合案情以及听证人员意见,汤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