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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以“如我在诉”之情解法结化心结(洹法故事)

工作中的刘炳(本报记者 王 璐 摄)

洹法故事 “作为法官,审理案件并不是需要完成的一道道作业题,而是帮助一个人成功度过一段紧张焦虑的时光。”——刘炳

□本报记者 姚庆云 王 璐

“法庭就好比是一个剧场,上演着人生悲喜剧。一起案件就是一个故事,原告、被告、法官、书记员……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我们能做的,就是在这个剧场里演好自己,让法庭的故事少一些争执,多一些和睦。”6月17日,汤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刘炳对记者说。

在刘炳的记忆深处,有这样一起案件至今难忘。这起案件的主角李某和张某是一对夫妻。“法官,我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没有异议!”记得在那次法庭上,李某低着头,愧疚地陈述自己和原告张某的故事。

李某与张某2017年步入婚姻殿堂。婚后,女儿出生,张某在家照顾孩子,李某负责赚钱养家,生活幸福美满。然而,被告高某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这份平静。“我与高某在一次工作交流中互加了微信好友。由于工作的原因,我们的关系越来越近……”说到后面,李某的声音越来越小。

法庭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一面是“爱”的万花筒,一面是“恨”的放大镜。一项项转账记录更是将残酷的事实摆在面前。4年时间,253页交易明细,李某给高某转账累计9万余元,购置昂贵物品数十件。面对这些证据,李某完全认可,高某却认为,这些钱只能证明李某的生活消费方式,与自己无关,其余都是李某对自己的补偿,不能算作是赠予,无需返还。

接下来,当事人围绕每一项转账充分发表陈述及意见。原告和被告举证、质证结束后,围绕争议焦点,刘炳向高某提问:“你之前说部分钱款是李某与你恋爱交往时的共同支出,那你对他有家庭一事是否知情?” 高某狡辩自己的行为是出于追求爱情。几个小时过去,庭审结束,刘炳的草稿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双方对每一项支出的分歧点。

刘炳说,就此案而言,一系列情节足以证明高某对于李某的出轨行为是明知或应知。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内给高某转账和购买物品的行为是出于与其保持婚外同居不正当关系的主观目的,应当认定为赠予。这种不当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共有人张某的合法权益,有违公序良俗,因此赠予行为应属无效。其间,李某和张某存在5个月的短暂离异状态,结合案件事实,高某应向原告张某返还受赠款项7.8万余元。

判决书中,刘炳结合高某的抗辩理由对各受赠项目一一进行论述,回应各方争议焦点,可以说这份判决写得十分顺畅,但却没有让他感到一丝轻松。庭上张某的泪水,李某的不知所措,高某的迷不知归,不禁让他陷入沉思。“也许再多的财产返还也无法与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相提并论。让这份判决更好地发挥教育、引导功能,让各方当事人放下芥蒂,开始新生活才是最重要的……我在庭后对他们进行了安抚。”刘炳说。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刘炳认为,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在辨法析理中转过情绪的弯儿,跨过心里的坎儿,才能真正促进实质解纷、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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