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路遇货车起火 民警及时处置

本报讯 (记者 王晓楠)6月11日11时许,汤阴县公安局瓦岗派出所民警徐滈濮、辅警郑超驾车执行公务途中,行至302省道汤阴段与兴隆路交叉口时,突然发现前方行驶的一辆小型货车车厢冒出白烟。

“赶紧停车,你的后车厢着火了!”徐滈濮和郑超大声向司机喊话,并将其截停,引导至路边安全地带。两人与司机赶紧下车查看,原来,后车厢内堆放的纸箱燃起了明火。徐滈濮和司机一起把车厢挡板打开,将车上的纸箱全部拖拽到路边,随后从警车上取来灭火器,对准燃烧的纸箱进行灭火,郑超在一旁疏导过往车辆和围观群众。好在发现及时,火势不大,经过几分钟的紧急处置,明火被成功扑灭。

原来这辆小货车刚送完货,司机便拉着剩下的包装纸箱返回。途中不知何故,纸箱发生了自燃。民警与司机对车辆进行了仔细检查,所幸处置及时,货车并未有大的损坏。

民警提醒,机动车在上路行驶前应当认真检查,消除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并配备灭火器材,防止发生火灾等事故,以免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