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案件执行效率,连日来,全市两级法院分别开展了集中执行行动,他们战高温、斗酷暑,奔波在一个又一个案件的执行现场,向被执行人“亮剑”出招。
6月12日6时许,安阳县人民法院组织3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三路,按照执行预案和分工,深入辖区多个乡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执行第一小组拘传一人、执行第二小组促使一案件当事人当场履行、执行第三小组查扣一辆汽车……截至当天15时,该院执行工作群内捷报频传,先后拘传被执行人12人,执结案件4起,扣押汽车2辆,执行到位标的额10万余元,收到良好的执行效果。
刘某某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9年,刘某某以运输垫资为由与内黄县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后,一直未按时偿还借款。内黄县某银行向内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责令刘某某偿还4.3万元本金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之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月13日早晨,内黄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赶到刘某某家中,对其采取了拘传措施。在法官耐心解释及强大震慑下,刘某某深感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当即将全部案件款履行完毕,案件得以执结。在另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张某是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欠崔某1.3万元的装修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张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果断将张某纳入此次集中执行的名单,并成功将张某拘传至内黄县人民法院,面对拒不履行将要面临的15日司法拘留处罚,张某迫于压力,当场主动履行完毕,案件得以执结。
王某申请执行毛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毛某拖欠王某借款1万元迟迟未还,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多次敦促履行,被执行人均置之不理。申请执行人王某得知被执行人毛某近日在家中后,立即将被执行人行踪告知执行法官。在6月7日的执行行动中,滑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家中,未看到毛某的身影,于是执行法官和被执行人母亲善意沟通,向其详细释明案件经过及逃避履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母亲了解情况后,深明事理,主动打电话联系毛某尽快还款。不一会儿,毛某将本案案件款全部汇入法院执行款账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6月5日,殷都区人民法院共出动干警20人、警车4辆,奔赴执行一线。在执行过程中,干警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了拘传和拘留。经过一番紧张而有序的执行工作,共拘传被执行人11人、拘留2人,有效震慑了拒不执行行为,彰显了司法权威。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执行案件6起,和解案件3起,执行到位金额达39.2万元。
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执行态势,穷尽执行措施,提高工作效能,以执行“利剑”之势,向被执行人持续发力,切实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出实招、下功夫,让执行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