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4月25日,记者从文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充分运用庭前调解、判后答疑调解,对一起提起上诉的案件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沟通联系协同调解,同时根据案件需要联系执行法官共同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据了解,高某从胡某处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因胡某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该套房产被法院挂牌拍卖,无法完成过户。高某向该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法院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承办法官杨金书向高某进行了判后答疑,但高某仍然坚持上诉。案件移送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文峰区人民法院法官杨金书主动与该院承办法官联系,共同做高某工作,向其讲明诉请可能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即使其有申诉、再审包括信访的权利,但是也会耗费其时间、精力和经济。同时杨金书积极与被执行人胡某、申请人王某联系,了解到被执行人胡某暂无履行能力,杨金书建议高某先替被执行人胡某垫付部分欠款给申请人王某,从而得到房屋所有权。
在法官的共同努力下,三方达成调解,由高某替胡某给付王某执行欠款5万元,王某申请解除对高某购买房屋的强制执行,高某撤回在法院的起诉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诉,高某替胡某垫付的5万元由二人自行协商确定还款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