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沛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将维护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卓有成效地办理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汤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成立的“食药利剑 共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案团队办理的《申某富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生产、销售用马肉、鸭肉等冒充的牛肉制品》,于2023年6月7日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选编为典型案例,2023年11月28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利剑出鞘
坚定不移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
手撕牛肉、风干牛肉是人民群众生活中常见的小零食。市民王先生通过某直播间购买了一箱风干牛肉,却吃出了鸭头,经检测,其购买的风干牛肉系鸭肉制成。王先生为维护合法权益进行了投诉并报警。经公安机关初查发现,王先生购买的风干牛肉来自申某富等人经营的某食品公司,该公司长期利用价格相对便宜的马肉、鸭肉等加入牛肉味调味料,制成假冒手撕牛肉、风干牛肉、五香牛腿肉、五香牛腱子等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牟取暴利。同时申某富还组织员工在大豆油中添加香精、色素等食品添加剂冒充芝麻香油对外销售。
该案系利用电商平台实施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犯罪,持续时间长、涉案人员多、销售范围广、取证难度大,案情疑难、复杂。为彻底摧毁该犯罪团伙,清除食品安全领域毒瘤,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通力协作,亮出利剑,攻坚克难,斩断了伪劣食品的生产、销售渠道,净化了电商产业营商环境。
侦查阶段,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厘清取证思路和侦查方向,提出取证建议,主要在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伪劣产品鉴定、销售金额、追捕追诉漏犯等方面提出了详细可靠的取证方式、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在此指引下,侦查机关全部取证到位,确保了案件高质效办理。
宽严相济
凝心聚力打好食品安全“整体战”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食药利剑 共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案团队对部分证据进行了自行补充侦查,准确厘清了各涉案人员的身份、地位、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获利情况等。
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两级检察机关经研判,决定对该案分案办理、分类处理。一是对在犯罪团伙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16名涉案人员提级管辖,由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无期徒刑、有期徒刑7年至15年不等的量刑建议,体现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整体从严打击的政策导向,最大限度剥夺犯罪分子再犯能力;二是对起次要作用的部门主管、普通员工等16名涉案人员,由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向汤阴县人民法院提出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不等、部分可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最大限度感化、挽救、教育、引导涉案人员不再犯罪;三是对参与时间短、涉案金额小、获利少、所起作用小、仅领取低额工资的8名涉案人员,由汤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完善社会轻罪治理体系。
该案分别在两级检察院同时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经查,申某富经营的食品公司共生产、销售假冒牛肉制品2600余万元、假冒芝麻香油180余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申某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申某财、刘某某等15人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500万元不等。被告人上诉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汤阴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于某某等16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10万元不等,一审判决生效。
诉源治理
全面扎实打好食品安全“持久战”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长期的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检察机关应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举、治罪与治理并重,防患于未然,全方位永久性抓好食品安全防范与治理。
“针对食品行业监管漏洞,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食品经营行业开展专项检查。”该团队办案检察官、汤阴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刘保岩表示,检察机关多举措推进诉源治理,防范犯罪风险。
该团队就食品安全问题向汤阴县委、县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并深入食品企业释案普法,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多发、易发违法犯罪及时预警,对企业在电商销售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防控问题提供专业指导。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购买食品时,要注意选择正规平台,充分了解商品品牌、成分、口碑评价等,如遭受欺诈要及时保存证据,勇于投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倒逼食品行业规范运行,净化市场环境。
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闫有望告诉记者:“群众利益无小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是我们职责所在。我们将一如既往,坚持人民至上,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绝不姑息,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