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沛丽)“某某,我们是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根据法律规定,今天依法听取你对认罪认罚的意见。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此次认罪认罚全程将同步录音录像……”11月10日,随着同录设备的开启,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听取意见的过程,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录音录像结束后,检察技术人员实时制作了同步录音录像光盘,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承办检察官确认后,按照“一案一光盘”原则统一保存,使整个认罪认罚过程有证可查、有据可依。这也成为该院认罪认罚工作的新常态。
为规范开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该院制定了《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提示》,督促检察官在办理相关案件中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握好严与宽的辩证统一,做到量刑精准、释法说理到位。目前,该院今年已办理认罪认罚案件673人次,适用同步录音录像的案件为673人次,同录率达100%,有效提高了释法说理效能。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和值班律师的诉讼权利,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让每一件认罪认罚案件经得起“镜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