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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

驻村第一书记履职尽责 助力“平安法治星”建设

本报讯(记者 侯沛丽)市人民检察院紧盯土地安全、农资打假、粮食安全等领域,强化法律监督,扎实做好涉农检察工作,有力助推农村法治建设。市人民检察院驻村第一书记坚持党建引领,传播法治精神,通过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村民进行民事诉讼、到农村开展法治宣讲等方式,在乡村振兴中展现法治力量。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满足村民法治需求。为深入落实“五星”支部创建工作要求,推进宝莲寺镇袁薛庄村“平安法治星”建设走深走实,市人民检察院派驻袁薛庄村第一书记结合袁薛庄村实际情况与自身岗位职责、专业特长,为村民解答民事、刑事、行政等基本法律问题,在民事合同、劳动报酬等方面为村民免费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专业法律服务。

发挥法律专长优势,帮助村民维护权益。2020年4月,袁薛庄村村委会与我市某公司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约定该公司承包袁薛庄村土地61.4亩,每亩每年承包价款1300元。该公司到期不支付村民土地承包费,直到2022年12月仍无故拖欠村民土地承包费,形成纠纷。土地承包费是村民重要的收入来源,该公司拖欠村民土地承包费的行为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

在诉讼前,两任驻村第一书记通过梳理两份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与村“两委”干部细致沟通了解,确定实际应承担责任的被告后,多次组织村民开会,了解村民的具体诉讼请求,帮助村民收集证据,撰写起诉书,并到法院立案。在诉讼阶段,驻村第一书记与律师充分沟通出庭策略,与镇政府充分沟通安抚村民,及时与法院工作人员交流意见。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袁薛庄村村委会胜诉。二审阶段已经是2023年8月,新一年的土地承包费又产生了。为了充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驻村第一书记经与村民商量、与法院沟通,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该公司支付袁薛庄村村委会一年半的土地租赁费139685元,双方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终止。村民终于拿到了土地承包费。

此外,市人民检察院还经常开展普法宣传进农村活动,走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驻村法治宣传形式多样,驻村第一书记以“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可为”为主题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宣讲,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市人民检察院驻村干部用实际行动助力袁薛庄村点亮“平安法治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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