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魏兰) 为切实保障我市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2023年11月2日至2024年3月31日,各市、县(区)民政部门和市、县两级救助管理机构将在全市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全市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将加强与公安机关、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将以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等区域为重点,紧扣严寒天气、冰冻雨雪、气温骤降、夜间凌晨等时段,聚焦务工不着、露宿街头、流浪儿童、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积极动员爱心市民加入,广泛宣传救助政策,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信息联动作用。
此外,该行动还针对不同情况的救助群体分类施策,科学精准救助。对因老弱病残幼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先救助后甄别;对务工不着、寻亲不遇、遭受家暴等陷入临时生活困境人员,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对经劝导拒绝进站接受救助的人员,为其提供御寒衣物和食品,做好登记,并时刻关注;对无法提供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及时协调公安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志愿者开展救助寻亲服务,帮助其尽早回归家庭;对长期无法查明身份信息滞留救助管理机构人员给予妥善安置供养等。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将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查路径,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基本原则,坚持做到“发现一例,劝导一例,救助一例”,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