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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法院

集中“亮剑”涉民生小标的案件

本报讯 (记者 王 璐)日前,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了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李某某、郭某某、陈某某、翟某某均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生效文书履行期限届满后拒不还款,办案法官将4人纳入集中执行的名单内,看到法院动真格,他们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共履行执行款8.9万元,4起案件得以执结。另一起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为3.9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王某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办案法官便将其纳入此次集中执行的名单。王某某被拘传后,办案法官对其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关系,王某某仍没有还款的意思且拒不报告财产,办案法官便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据了解,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入户查找失信被执行人40余人,拘传被执行人26人,司法拘留7人,促进结案8件,结案金额40.3万元。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的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为群众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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