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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霞:传递司法温情 守护公平正义(答疑进行时)

张红霞(右二)深入群众家中普及法律知识(丁玉杰 摄)

□本报记者 王璐

“判决不是审判的终点,法官要以实现案结事了为己任,将释法延伸到判后,不仅要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更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在传递司法温度的过程中促进社会和谐。”10月20日,在谈及自己对判后答疑工作的认识时,汤阴县人民法院菜园法庭庭长张红霞说。

张红霞曾办理过这样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在该案中,原告王某在被告学校工作期间受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张红霞庭审期间曾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就费用承担问题产生较大矛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一审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原告5000元,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5万余元。保险公司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张红霞先后通过电话约见和互联网庭审的方式主动向保险公司作出答疑,就其关心的误工费计算标准问题逐条列明了法律的明确规定,细致耐心地解答了各种疑问,最终保险公司表示认可判决结果,并马上履行判决义务。答疑工作完成了,但张红霞的工作却没有止步。原告王某正当壮年,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考虑到其伤情会对一个普通农村家庭的经济状况带来较大负面影响,之后,张红霞继续做着双方的调解工作,促使其达成执行和解,让王某提前拿到赔偿款,案件实现了服判息诉和执行和解的双重效果。

“家事无小事,成功的家事案件调解,不仅能化解矛盾纠纷,还可以解开心结消弭宿怨。作为法官,要用审慎和专业的态度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张红霞说。

原告王某(女方)与被告任某(男方)离婚纠纷一案中,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对三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争议较大。综合考虑双方条件,最终判决王某抚养一个女儿、任某抚养另外一个女儿和儿子。判决后任某不服,认为多年来自己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所以三个子女的抚养权均应归其所有,表示要提起上诉。张红霞深知答疑释法对家事纠纷的重要性,更明白为答疑工作注入温度与真情的效果。她不疾不徐、娓娓道来,从双方结婚二十年来的感情到王某多年来为家庭的付出,同时结合张红霞自己作为妻子与母亲的感受,向任某解释裁判的法律与事实依据。她表示,子女是双方共同的亲生骨肉,不应割裂子女与父母任何一方的亲情维系。任某被法官的责任心和良苦用心所打动,向张红霞表示由衷的感谢,最终认可判决结果。

法官心得

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始终要把“以人民群众为中心”落到实处,热心、耐心、诚心做好群众工作。用人民群众能理解、能接受的语言和方式,与群众多见面、多沟通。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坚持有疑必答、有惑必解,切实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时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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