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近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两名人大代表、两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开展的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行政公益诉讼落实诉前检察建议专项活动的办案成效,进行实地现场视察监督。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一行随同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和检察干警先后到8家售酒商户和餐饮店,就经营者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平时如何坚持不出售给未成年人酒水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督导。现场检查发现,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检察建议要求督促经营商户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但是个别商户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人大代表及人民监督员当场提出监督意见,让该局督促继续整改。
下一步,该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着力推动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坚持把高质效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