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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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韶华守初心 办好小案惠民生(忠诚履职 实干担当)

——记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党苏芳

□本报记者 侯沛丽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以梦为马、不负韶华。我的目标是高质效办好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0月13日,记者走进林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访,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党苏芳讲述了她的“检察梦”。

从检以来,党苏芳始终以高昂的工作热情和坚韧不拔的钻研精神履职尽责,坚守在办案一线。她敏学笃行、勤勉求实、任劳任怨,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检察官的初心和使命。

从个案到类案 依法履职维护农民工权益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党苏芳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民事检察工作发展的新要求,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农民工王某顺讨薪申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是林州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受理该类案件。党苏芳积极学习相关知识,通过协助当事人固定证据、厘清法律关系,依法支持向法院起诉。起诉后她坚持“起诉不是最终目的”的办案原则,不是一诉了之,而是要以实际行动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判决有效履行,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化解。党苏芳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在法院判决后,法检两院向某企业释明及时履行义务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的必要途径。该企业在法检两院释法说理后,息诉服判,支付王某顺2万元剩余工资,王某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提高了群众司法满意度。

党苏芳通过该案的办理发现,在林州建筑领域欠薪案件多发、常发、易发,她遂以此案为切入点,能动履职,在郑某喜等7人与河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中进行了有益尝试,通过与市人社局协作,共同促成双方和解,7人顺利拿到30余万元工资。为多维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法院、公安、人社局会签文件,以机制聚合力,畅通帮助农民工群体维权渠道。该案办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融合,被最高检《民事检察工作情况》作为“典型案例”转发。

“在民事检察工作中追求极致,就是不仅要办好个案,更要善于挖掘个案背后深层次的问题,由点及面,推动类案问题的解决,彰显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这是党苏芳在办案中始终秉持的一个原则。

用心用情

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从来都没有小案,所谓的‘小案’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天大的事。”党苏芳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她十分注重法理与情理的平衡,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促进溯源治理。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件时,案件基本事实清楚,申请人抗辩债务系父亲生前债务但未提供相应证据。党苏芳通过查阅卷宗、询问双方当事人,敏锐发现双方当事人之前关系甚好,现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申请人因父亲去世,家庭经济状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此才引发监督案件。

为落实“不能止于程序办案”的目标,结合最高检倡导的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和案件监督的社会效果、背景等因素综合考量,党苏芳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入手,决定进行调解。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融入社会矛盾多元化调处机制,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监督申请。

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段人生,促成一个家庭,检察官作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将法律监督的落脚点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提升基层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上,用智慧和经验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案的成功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获评了安阳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一批优秀案例。

“在民事检察工作中追求极致,不仅要体现司法公正,还要体现司法温度。这就要求我们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党苏芳说。

善用大数据

精准发力提升办案质效

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助推检察工作更科学、更高效。2023年二季度,依据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刑民交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工作人员通过对91条线索、305件案件分析研判,最终在一起涉恶势力案件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情形,经调取民事诉讼卷宗,发现5条虚假诉讼线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3条线索均被采纳,另2条线索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形式移交法院自行纠正。

“办理民事检察案件,不仅要就案办案,还要学会让数据说话。这就要求我们统筹运用数字技术、数字思维、数字认知,践行‘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办案理念,通过数据碰撞,发现类案监督线索,进而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目的。”党苏芳说。

党苏芳说:“在司法为民道路上,无数一线办案检察官都践行着自己的初心使命,我只是其中普通的一员,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重任在肩,使命如磐。”检察人是追梦人,奋楫正当时,党苏芳将在追逐法治理想的道路上,重新整装再出发。为民服务没有终点,唯有步履不停,向阳而行,方能一路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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